公共晾曬衣物可不可?
西雅圖凹凸鏡的版主在「晾衣文化的再思考」一文中,提到她並不太同意「在室外曬衣服有礙觀瞻」的論點。
關於利用自然的陽光晾曬衣物,而不要大量仰賴電子用器(洗衣機或烘乾機)的論點,如果能便利地在生活中實踐,那的確就當去做(像該文介紹的泉州住宅空間)。不過要把衣物晾在公共空間,我還是以為要因地制宜。
記得大學住宿時,我還「強勢規勸過」寢室的室友,不要把衣物晾在室內,特別是貼身衣物。當時宿舍除了每一層樓設有公共曬衣間之外,頂樓也規劃了棉被等大型衣物的晾曬設施。群體生活當然要顧及人際間的感受,就讓我們守規矩,在適當的地方做適當的事吧:)
再者,在都市公寓或住宅大樓的庭院晾曬衣物,也有空間功能孰先孰後的問題。我自己在集合住宅的住屋經驗是,透過住宅管委會的提案程序,在大樓的頂樓設置曬衣功能的空間與設施;這麼一來,既善用自然陽光,又師出有名,讓住戶有所依歸,把不必要的糾紛降到最低。
因為以往沒有「規定」時,空間有限,常引發住戶先來後到的口角。但明訂規則後,這種情況就減少許多。所以,文明的時代要享受古樸的作為,就該好好運用文明的手法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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