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職場】關於SOHO工作者的勞務保護和報稅問題
【echotpe註】:因為看到遊牧上班族版主的熱情,開始想把過去九年來的SOHO生涯的記事寫下來,那就從已經發表過的這篇勞務保護和報稅問題當第一篇吧,再陸續把去年發表過的文章搬過來,有些會再添加些內容...
這兩天,PIL討論區有一則兼職的網站設計人員對業主的抱怨文,引起熱烈的討論。我記得去年也有一則網友詢問約聘人員報酬與報稅的問題,我在那個討論主題內曾提供一些身為SOHO族「營業之道」的經驗,現在把這些資料轉載於個人網誌以為記錄。(因為原始內容是針對某位提問者而回覆,因此保留第二人稱的寫法)
◎ 勞務提供確認
強烈建議你一定要取得客戶簽過字的報價單做為提供勞務的依據,這是身為SOHO族最基本保護自己的做法。我與工作委託者之間的勞務交易大都以報價單為主,你可以向客戶(或工作委託者)問問看他們公司慣例的做法是怎樣?如果他們一向採取口頭約定的話,我通常會擬一份報價單要委託者畫押的。
◎ 酬勞預扣稅金的種類
一般而言,工作委託者對於約聘工作模式有三種付款科目──薪資、稿費或執行所得,它們的所得扣稅比率分別是:6%, 10%, 10%。
如果你並不是常態以約聘方式為主業,那麼可以事先與客戶商討是否可以採取薪資科目,如此你被預扣的稅額只要所得的6%。
但如果你來自這類約聘工作的全年所得金額比較高(例如數十萬元),建議你要求客戶以後二者的科目為主。好處是當你在年度報稅時,若是稿費的所得科目(它在綜合所得稅扣繳憑單上的格式代號為9B),除了稿費總所得可以有18萬元的免稅額之外,餘額還可以再扣除30%為執業成本;而執行所得科目就沒有免稅額,只能扣除30%的執業成本。
舉例如下:
稿費年所得20萬元,扣除18萬元免稅額,餘額二萬元再列舉30%為執業成本,最後你的稿費所得只有一萬四千元要課稅。
所有約聘工作所得都要預先扣稅的,這很正常,別太沮喪。如果你這類所得金額夠多的話,每年夏天退稅時,你或許就會樂翻天。綜合所得稅每年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日申報,申報的所得時間為前一年的一月到十二月。如果你能退稅的話,網路申報者大約在七月底退稅,二維條碼軟體申報者大約在九月底退稅。
只要你的工作所得有拿到扣繳憑單,就需要在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列出。依你的情況可能(或應當)是納入父母的被扶養人,因此你的所得要併入父母的所得一起申報。我大學暑假曾在報社打工,年底時領了一張扣繳憑單,結果那二萬多元在隔年家父報稅時,「恰恰好」讓我們的扣稅等級跳了一級(13%)。於是家父憂喜參半地勒令我自力更生(意即不再列入家父的被扶養人而獨立報稅)。
切記:你主動申報收入,國稅局還會有機會退稅;如果自己放棄權益不申報應有的退稅,損失的還是自己啊。
2 則留言:
echotpe好:小弟方便把這篇轉載到「遊牧上班族」去嗎?先謝謝!:)
(original posted: 1/21/2007@wretch)
Hi Fred, 請取用別客氣。
這篇文章的內容這幾年我曾對一些剛入行的SOHO友人提過多次,結果發現大凡沒有親自經手過報稅事務的人,幾乎都聽不太懂~他們總是要到真正報稅時,拿實際扣繳憑單來討論,才會了解怎麼做是對自己有利,業主的會計作業又能接受的。
p.s.還有啊,我推想你我的年紀,我應該可以自稱小妹吧:p
(original posted:1/21/2007@wretch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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